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40岁生育基金提交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基金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

对于生育保险金基金提取来说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你如果有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当地保险部门进行咨询,这样可以帮助你更好的解决问题。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保险缴纳来说,千万不可以产生断缴时间过长的情况,一旦断缴时间过长则会影响以后的保险基金领取。1、生育保险基金如何进行基金提取?
对于生育保险基金来说,是每一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险之一,因此在生活中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入职之后一定要与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协调,一般来说具体的基金提取比例是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确定的,但是最高不可以超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我建议你在进行基金提取之前一定要先去了解相关政策,这样才可以不影响你的正常生活。2、生育保险费列支渠道有哪些?
在以前的体制之下,企业职工生育费用多渠道支取,如果是厂家公司的话可以从原工资渠道进行开支,但是在改革之后,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已经列入了管理费用因此生育保险费的支取渠道必须要通过当地的保险部门进行审批才可以,我建议你在生育之前最好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3、我的个人看法是什么?
我认为任何单位都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因此在生活中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晚婚晚育的职工,一般来说会普遍给予一定的奖励,假期少则15天,多则一年,因此在假期申请上也要灵活运用。如果碰到其他问题的话,可以选择到归属地进行咨询。
生育金有年龄要求吗
法律分析:生育险没有年龄限制。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明确规定的,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
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呼和浩特市地区规定,其每月缴纳工资的0.7%,并规定凡在职人员均需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新政策实施后,没有年龄上的限制,且不管是已生过孩子的还是未生孩子的,不管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单位都要为他们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和雇工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