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与养老基金的区别如下: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1、性质不同:社保基金是由国家和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基金,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而养老基金是一种专门用于解决养老问题的基金,由国家和社会共同缴纳,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2、用途不同:社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如养老金、医疗费用等。而养老基金则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3、管理方式不同:社保基金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管理,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是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而养老基金则由国家和社会共同管理,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4、缴纳标准不同:社保基金的缴纳标准是由国家规定的,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而养老基金的缴纳标准则是由国家和社会共同制定的。

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标准:

1、养老保险基金: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其中企业和职工个人各自缴纳。比例一般为企业缴纳16%-20%,职工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基金: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其中企业和职工个人各自缴纳。比例一般为企业缴纳10%-12%,职工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基金: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其中企业和职工个人各自缴纳。比例一般为企业缴纳0.5%-1.5%,职工个人不缴纳;

4、工伤保险基金: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由企业全额缴纳。

以上缴纳比例只是一般情况,具体缴纳比例可能因地区和企业类型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标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中心或相关部门,并遵守相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指的是为兴办、维护和发展养老保险事业而储备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退出社会劳动后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属于专用基金,具有自身的特性。养老保险基金亦称为退休基金,是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实现手段,即雇员在工作一定年限后退休自雇主所获得之给付,可以是一次或定期终身给付。

(1)社会性。养老保险作为一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社会政策,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对象,在基金的筹集、给付及基金资产的营运上具有强烈的社会性,无论是管理的过程和具体环节均体现了社会或政府行为。

(2)储蓄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个人账户预筹的,特别是积累基金,主要是通过个人账户进行预筹,储蓄起来以备将来支付养老金的资金。

(3)互助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给付实行一定程度的社会统筹,以实现社会互助,减轻劳动者的养老风险。主要表现为:①基金筹措由国家、雇主和个人三方负担,并从中划出部分作为社会统筹基金;②基金营运收益,全部并入基金并免征税费,归全体投保人共有,而并不按个人缴费多少分享;③除个人缴费储蓄部分,在投保人死亡情况下,其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或未领取完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的特性,它具有社会性,储蓄型,互助性,这些也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基本特性,社会性就是一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社会政策。它的储蓄性让人们通过个人账户预筹,用来储备一份基金用来做以后的基本养老资金。

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一是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提取。二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三是国家财政补贴。企业缴费于税前提取也体现了国家补贴。养老保险基金就是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比如个人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或者个人储存的养老保险或者商业养老保险所筹集的总资金。是为兴办、维护和发展养老保险事业而储备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退休之后年老之人的基本生活。使人们免除后顾之忧,能够在年老的时候有所依靠,享受社会的稳定和美好,为社会减轻压力,享受天伦乐趣。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五险一金中最重要的保险。【法律依据】: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 养老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不得将养老基金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规模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压力不断加大,社保基金的收支压力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为例,参保职工人数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的比值即抚养比在逐年下降,由2014年2.97:1降至2015年的2.87:1,2016年更是达到2.75:1。有9个省份的企业养老保险抚养比跌破了2:1。据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随着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特别是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推进,我国基金收支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基金收入增速在放缓,但是基金的增量并不减。2016年五项保险基金的收入是5.36万亿元,比2015年增加了7500多亿元;2017年社保基金的收入达到6.6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了1.28万亿元。二是基金的支出呈刚性增长的态势,但是增幅在放缓。就企业养老保险来说,2017年的支出是2.86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了10.4%,但是比2016年的增幅下降1.4个百分点。三是基金积累在持续增加。五项保险2015年的总收入累计结余5.9万亿元,2016年达到6.6万亿元,2017年达到7.6万亿元。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由2015年的6个增至7个,分别为黑龙江、辽宁、河北、吉林、内蒙古、湖北、青海。其中黑龙江不仅当期收不抵支,且累计结余已穿底,欠账232亿元。对此,游钧指出,由于我国现在社会保险制度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比如职工养老还是省级统筹,职工医保还是市级统筹,所以保障的负担不均衡,基金的分布不平衡问题还依然存在,所以个别地区收支出现当期缺口。但从全国范围看,基金的运行是总体平稳的,确保了各项保险待遇按时支付。

游钧进一步介绍,比如大家非常关心的,特别是企业养老保险,2017年基金收入是3.27万亿元,支出是2.86万亿元,当期结余是4187亿元,累计结余是4.12万亿元,累计结余资金可以支付17.3个月,确保发放是没有问题的。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确实对我们整个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重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