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机构诺贝尔基金会,是根据阿尔弗里德.诺贝尔遗嘱的规定建立起来的。他的这项遗嘱于一八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在他一八九六年十二月十日去世前大约一年的时间,于巴黎签署的。管理这个基金会和奖金颁发机构的章程,是由瑞典国王于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议会颁布的。这个基金会的出现,是在阿尔弗里德.诺贝尔死后大约三年半的事情。 受这一章程的制约机构是: 1.诺贝尔基金会及其理事会和董事会; 2.四个奖金颁发机构:瑞典皇家自然科学院、皇家卡罗琳医学院、瑞典科学院和挪威议会的诺贝尔委员会; 3.五个诺贝尔委员会,分别负责每项奖金事务(其中包括上面提到的挪威议会的那个委员会,它本身就是一个奖金颁发机构); 4.四个诺贝尔学会,分别对每家奖金颁发机构负责。 五个诺贝尔委员会各有三至五名委员,分别由所属的机构指定。每个委员会可以召集专家参加评议和推荐工作,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以增选临时委员,临时委员有权参与决定。委员和专家们,可以从超出奖金颁发机构本身的范围去挑选,而且不分国籍。委员会的职能走为对口的相应奖金颁发机构,进行筹备工作和提供咨询意见;但挪威委员会由于本身就是奖金颁发机构,因此其职能有所例外。 诺贝尔学会分别由每个奖金颁发机构建立,以便对奖金的执行过程,进行必要的调查,并以各种方式推行基金会的宗旨。后一项职责现在变得更加重要。这些协会及其写在括弧里的成立年份如下: 自然科学院诺贝尔学会(1905),下设物理学部(1937)和化学部(1944)。 卡罗琳医学院诺贝尔学会,下设生物化学学部(1937)、生理神经学部(1945)和细胞研究与遗传学学部(1945)。 瑞典科学院诺贝尔学会,下设诺贝尔现代文学图书馆(1901)。 挪威诺贝尔学会,下设一座收藏关于和平与国际关系方面书籍的图书馆(1902)。 组织、管理与财务诺贝尔学会的负责人和职员,由奖金颁发机构讨论选择。这些任命均不分国籍。 诺贝尔基金会的理事,由各奖金颁发机构挑选,总共有十五名现事,每个奖金机构选择三名。理事们选举产生基金会的董事会成员,但正副董事长不在此内,他们是由瑞典政府任命的。理事会的其它主要任务是,审阅董事会的年度报告及审计员们的财务报告,并对董事会当年的工作进行审核批准。 基金会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和三名副董事组成。他们从董事会的成员中,选举一名执行主任。董事会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基金和基金会的其它财产。 执行主任是基金会的行政负责人。他负责起草基金会投资政策的基本方向,就投资和人事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管理基金会的各种财产。他还负责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隆重授奖仪式的安排工作。在五任执行主任中,最杰出的是拉格纳·索尔曼,他是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生前友好与合作者,也是他的遗嘱的执行人之一。索尔曼先生从基金会的开始,直到他在一九四八年去世,曾在基金会里担负过不同的职务,应该说他在工作中,始终贯彻执行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精神。基金会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由于他在执行这项遗嘱方面,所具有的严肃热情和所进行的献身工作。随着他的去世,将基金会与这位捐献者联系起来的最后一个人,也就不复存在了。 自从一九二六年以来,基金会在斯德哥尔摩有了自己的办公大楼,即座落在斯图尔街十四号的诺贝尔大厦。 从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遗产接收过来的钱,总共有三千一百多万瑞黄克朗。根据章程规定,将这笔钱的大部分用作“主要基金”(即奖金基金,约二千八百万克朗),剩下的一小部,用来设立“建筑物基金”(行政大楼和每年举行授奖仪式使用的大厅租金)和“组织基金”,五项奖金部门各有一份“组织基金”,用来支付各自的诺贝尔学会的组织费用。 主要基金的增长,是通过每年将它在当年所获净收入的十分之一作为附加资金,通过无法分配的奖金的利息,以及通过把这些无法分配的奖金的全部或部分(不低于三分之一),交付主要基金作为资本而取得的。每年将主要基金得到的净收入,扣除前面所提到的十分之一,然后平均分成五份,交给各奖金颁发机构使用。各奖金颁发机构,都将自己摊到的那份金额的四分之一,留下作为与奖金颁发有关事宜的费用,其余部份则交给各自的诺贝尔学会,每份金额的四分之三,构成奖金的款项。 除了组织基金之外,颁发各项奖金的部门还有由它们支配的“特别基金”和储蓄基金”,作为规定范围之内某些特殊目的的费用。 一切基金和其它财产,均属诺贝尔基金会所有,并由它来进行管理。 主要基金的收入,在减去百分之三十二点五(即百分之十的附加资本,加上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中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各奖金部门的经费),然后将它分成五个等份,就是每年颁发的诺贝尔奖金的金额。一九○一年第一次颁发的奖金,每份金额为十五万零八百克朗。现在的奖金,在票面上要高出百分之七十左右,当然在实际价值上,却要比这个数字低得多。从一九四六年起,基金会的财产和由此而来的收入,除地方不动产税外,其它税款均被免除。在这之前,总共交出的税款达一千三百五十万瑞典克朗。据了解,奖金获得者的所在国家,或者在法律上,或者在也对这种奖金免收所得税。 -------- 一九八一年,每份奖金的金额为一百万瑞典克朗,相当于一九○一年的六点六三倍。 —译者注 基金会的投资政策,很自然地要把保持和增加它的基金,从而增加奖金的金额,作为头等重要的因素来制定。遗嘱本身曾指示执行人把剩余的财产投资到“安全的证券”方面,从而形成诺贝尔基金。在一九○一年最初为董事会制定的投资规则中,“安全的证券”这个提法曾根据当时的情况,被解释为意味着金边证券,或者以这类证券或不动产为抵押的贷款,而这类证券和不动产,主要是在瑞典和挪威发行或存在的。由于两次世界大战及其在经济和金融方面的后果所引起的变化,“安全的证券”这个提法,需要根据现有的经济条件和趋势,而重新加以解释。在基金董事会的要求下,原来对于投资的限制,已经逐渐有所放宽。根据这种情况,自一九五八年以来,基金会原则上可以不仅在证券和有担保的贷 款方面投资,而且也可以自由地在不动产或股票方面投资。 在对外国股票投资方面的某些限制,却仍然存在。这些改变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保护住资本和收入。从而使奖金能够不因货币贬值而降低,并且能够抵得住贷款市场利率降低的情况,而不致使这项资本减少。基金会主要是在瑞典和挪威投资它的基金资本。在某种程度上,也在别的国家进行投资。
把学术责任当学术成果
在学术领域,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的是论文的作者。1. 研究设计和实验实施:作者们通常负责研究设计的构思和实验的实施,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2. 数据收集和分析:作者们需要负责数据收集、分析和解读,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3. 撰写论文:作者们需要负责撰写论文,包括提供论文的各个部分(如摘要、引言、方法、结果、讨论等),并对这些内容负责。4. 审查和修改:在提交论文之前,作者们需要对论文进行反复审查和修改,以确保其质量和准确性。5. 学术诚信:作者们必须遵守学术诚信原则,确保论文中不包含虚假、不准确或误导性的信息。除了论文的直接作者外,参与研究的团队或实验室的负责人也可能对研究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他们通常负责监督研究进程、管理研究资源、协调团队成员的工作,并对研究成果的总体质量和影响力负责。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是每一位作者应尽的职责,以确保研究成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维护学术界的声誉。
把基金的本留着赚的钱拿出来
近些日子,一则“基金赚钱后是全部一起赎回还是分开赎回好呢?”的问题,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话题,我来说下我的看法。我们先来看看这两种方式都会有什么样的利弊。首先来看看一起赎回的情况。全部一起赎回的话,如果顶部全部一起赎回,可以利益最大化。如果亏损底部一起赎回,可以亏损最大化。如果是分开赎回的话,顶部分批出掉,利益减小。如果是底部亏损分批赎回的话,亏损也减小。做基金,基本上是做中长线,那作为一个成熟的投资者,肯定是追求稳定,而不是暴利,所以应该选择第二种。那么具体的情况是什么呢?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一.一起赎回
全部一起赎回的话,如果顶部全部一起赎回,可以利益最大化。如果亏损底部一起赎回,可以亏损最大化。二.分开赎回
如果是分开赎回的话,顶部分批出掉,利益减小。如果是底部亏损分批赎回的话,亏损也减小。三.成熟的投资者
做基金,基本上是做中长线,那作为一个成熟的投资者,肯定是追求稳定,而不是暴利,所以应该选择第二种。我就从来没有见过多少投资者都是集中的一笔去买入或者卖出的,基本上都会有一个分仓买入和卖出的情况。因为这样是能够规避一些不确定性,能够减小亏损,扩大收益。向上下仓,向下减仓的方法。跟我们向下加仓,向上减仓是反过来的。也就是为什么这么多的人都是亏的,最表面的来说,就是因为没有遵循这个办法,以及自己的判断不行。 大家看完,记得点赞 加关注 收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