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人可以申报科研项目!关于科研项目申报的几点建议:1、要精心设计研究选题:项目申报能否获得成功,选题的确定、选题的新颖程度至关重要。所谓新颖的选题一般包括四类:一是尚无人涉足的研究领域或选题;二是学科前沿的理论探讨;三是老问题的新研究视角、新材料发掘或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四是海外新理论、新观点的引进与推广。其中第一类最具创新性,属于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甚至是创立新学科的研究项目,具有填补学术空白的价值,申报这样的课题立项可能性最大。在申报项目确立选题前必须认真做好选题的“查新”工作。所谓“查新”,就是通过查阅相关立项信息,确定申报选题或课题立项是否具有新颖性。在每年的立项工作结束后,市社科规划办都会通过北京社科门户网站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对以往所有立项项目的基本情况通过北京社科门户网站都能进行查阅。在确立选题前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文献查阅和以往立项信息查询,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从事重复性研究。通过文献查新和信息查询,还可以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水平和现阶段的研究热点,这对于确定研究选题与研究方向也是非常有价值的。申报的课题还应力求满足以下几点:一是申报的课题应有相应的前期研究成果。在评审时申报者是否有前期成果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是对申报人员自身研究能力、前期准备情况、能否高质量完成本研究任务做出正确评价的基本考量指标。二是申报的课题要有特点,要切实结合本单位或部门的研究优势和自身的研究专长。在课题的设计上不宜过大,尽量做到小中见大,以免因研究时间、研究经费等而影响最终研究成果的质量。要有相应的实际调查资料,多结合北京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三要围绕《课题指南》来选题,申报的课题要尽量符合《课题指南》的要求。市社科规划项目是按每个规划期来制定《课题指南》,提出五年内各学科应研究的主要问题,同时在每年增补项目申报通知中会根据首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补充一些重点研究方向。《课题指南》是在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集中研讨论证的基础上确立的,是广大社科研究工作者集体智慧的结晶,所提出的题目也是当前或今后一段时期需要研究的基础理论问题和现实中的重要问题,具有科研选题导向。也并不是要求所有申报课题,都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中的题目来作为项目名称,而是在课题的选题设计要尽量符合《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方向或范围。2、课题论证要力求准确、精炼:课题论证的好坏是决定项目能否被评上的前提条件,是评审专家评定项目是否具有立项价值的重要依据。因为同样的选题申报者可能有几个甚至几十个,哪个能评上,哪些评不上,主要看论证。怎样论证?如何论证?我认为重点要说清楚以下几点:第一,你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研究的意义是什么?第二,你所研究的课题将主要解决什么问题?第三,解决主要问题的难点是什么,怎样解决,如何加以突破,有何创新点?第四,主要采用哪些研究方法?这些问题在论证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到,要让评审专家通过课题论证非常清晰地了解你这个课题所要解决的是什么,难点是什么,你完全有能力解决。而且课题论证有明确的字数限制(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限3000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限4000字)。课题论证必须反复推敲,力求做到准确、精炼,表述清楚、明白。3、要合理组织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的构成是衡量课题组综合研究实力、能否顺利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和能否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的重要指标。在以往项目申报过程中就曾发生过申报人员选题较好,课题论证也不错,但课题组只有申报者一个人,或者成员综合水平较低而未能通过的情况。近几年,项目申报呈现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青年项目的申报比例明显增大。这反映了广大青年学者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在不断提高,课题意识也明显增强。但在项目审核中我们也发现,青年项目申报人员因年青,专业职务较低,项目前期成果也相对较少,但在项目研究组人员的配备上却很多选择独立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项目申报的成功。随着科学发展的分支化趋势和综合化趋势的日益加强,各学科之间的交叉性和渗透性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个体所拥有的知识已远不能满足完成复杂科研工作的需要,科研项目研究更多地需要组成课题组来进行联合攻关或集体研究。课题组成员在科研活动中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各取所长,互补所短,会产生单一的科研工作者在独立从事科研活动时所达不到的整体优势。当然这种整体优势绝不是数量上的“人多势众”,而是要按照研究内容需要实现质量上的系统整合效应,实行团队作战,共同保障课题研究任务的顺利开展与高质量完成。那么该如何搭配课题组成员呢?进行实际问题研究的课题,课题组成员中除有理论工作者外,应尽量吸收一些实际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这样既便于做好调查研究,也便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课题,成员中除应有这方面造诣较高的教授外,还应有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中青年学者,做到课题组成员的梯次结构,也有利于研究工作者的“传、帮、带”和人才的培养。4、要在申报表的填写上下功夫:申报的课题最终是获得通过还是未被通过,决定于评审专家给予的评价高低。而评审专家予以评价的唯一根据就是课题申报表,填写课题申报表时,切不可草率敷衍,应如实认真填写。在项目级别的选择上建议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也就是说第一次申报项目、相关前期研究成果较少的科研人员尽量申报一般项目,而不是直接申报重点项目。在学科分类时,单一学科较好填写,涉及两个以上交叉学科的研究项目,建议申报时选择自己较强势的学科,即申报者的研究选题在该学科领域正得到广泛关注,从而提高项目的立项机率。在 “条件论证”栏,要尽量将与申报项目有直接关系或相关关系的已有成果列上。有直接关系的成果表明这项研究已有良好基础,如期完成的可能性增大;有相关成果至少可以显示申报者的研究能力及知识面的广度,给评审专家提供确定评审意见的参考因子。该项的填写要尽量详细。与申报项目风牛马不相及的成果不要填上,以免产生负面影响。在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的选择上也要加以注意。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其中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专著一般为2-3年。除重要的基础性研究外,鼓励多以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在研究计划的安排上要根据研究目标、研究任务、研究中可能出现的困难等环节准确计算项目完成时间,有针对性地对课题组人员进行分工、合理规划课题研究阶段,切实保证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按计划、高质量完成。5、要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课题研究的资助金额都有明确的标准:重点项目不超过8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万元。对此,应根据项目申报的级别合理填写申报金额。随着经费管理制度的日趋完善,各级对经费预算、经费支出方面的要求也不断增强。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准后一般不能再作调整,并将作为以后研究经费支出的重要依据。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必须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开支合理性的原则,严格遵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一方面是为了切实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随意安排而影响研究经费的正常支出和各项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完成。尤其要注意防止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对此,要认真学习《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本单位的经费管理办法,切实了解经费预算的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遵守在相关费用支出方面的比例限制。例如:《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管理费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 3000元,一般项目每项不超过2000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原则上不超过资助总额的1/3。不得将餐费、交通费等进行单独列支,要按照 “报销费用必须直接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规定和会议费、差旅费等一同预算,一同列支。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可在其他费用中予以列支。6、要重视申报材料的整体制作:项目申报材料整体制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会给管理工作人员和项目评审专家以最直观的认识。但大多数申请人在申报项目时,一般都对项目的选题、设计论证等方面重视程度较高,而往往对申报材料的填写格式、排版、装订等细小环节不加以重视,进而错失立项机会。在填写申报材料前,要认真研读申报通知,仔细学习相关管理工作文件,切实了解与掌握在项目申报材料的填写、制作等各环节上的具体要求,尽量少出“硬伤” ,以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进而影响项目立项成功率。如《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凡提交给市社科规划办的文本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也可用蓝黑钢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圆珠笔、纯蓝钢笔、铅笔等书写无效)。多页码的材料要在左侧装订整齐,书钉不少于两枚。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无单位社科基金立项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不超过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3.申请人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4.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研究专项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6.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六、工作安排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1.网络申报系统于6月10日至6月25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2.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网上申报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3.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整合相关研究力量,统筹把握优先资助领域,并对申报课题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择优上报不超过5个学术团队及其自拟综合性研究选题、10个学者个人自拟专题性选题。要精心选择政治素质高、前期积累扎实、学术信誉良好、潜心治学的学者担任学术团队首席专家或课题负责人,鼓励青年学者申报相关课题。4.全国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建议立项课题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七、其他事项1.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2.本研究专项实施分类管理。学术团队项目不明确限定研究周期,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动态退出”的管理机制,一般立项后3年内检查评估一次,重点评估学术团队在课题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情况,评估合格的予以滚动资助,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学者个人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5年,允许个别研究难度大的项目适当延期,对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质量较高、下一步研究计划明确的,经评估后视情予以滚动资助。3.各地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受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材料。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课题申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受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国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无单位社科基金立项申请
承担项目尚未结项不得申报,参与人不可以申报。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且尚未正式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请申报者参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2022年1月12日OA公告通知)进行申报。
(一)关于网报账号和时间,2022年度项目所有学科全部网报,网上申报系统(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开放网报的时间是3月1日0:00,我校截止时间是3月16日16:00,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一定通知拟申报项目的教师,先注册该系统账号,待审核通过后,即可进系统申报,请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请在3月1日—16日16。00期间网上申报,过时该系统将不再开放。
(二)关于网上提交《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和《活页》中内容必须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录入网络申报系统。跨学科课题要按“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学科归类;《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中文名称,《数据表》中“学科分类”填写该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文名称和英文代码,并录入英文二级学科代码。务必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代码表》准确录入二级学科代码。
(三)关于经费预算,根据最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直接经费占总经费的60%,间接经费占40%,即重点项目总经费35万元,直接经费21万元,间接经费14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总经费20万元,直接经费12万元,间接经费8万元;均只需做直接经费的预算(直接经费含三个方面:业务费,设备费,劳务费),没有比例控制,请申请人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四)关于申请人和参与者注意事项,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如果存在上述情况,系统会自动识别并无法提交。
(五)关于提交纸质版《申请书》,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纸质版《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系统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三份(“1夹2”叠放中缝装订处),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收齐提交给科研部,由科研部汇总后报出。
(六)关于限额申报,提交《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情况汇总表》,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各单位要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要求,对申报资格和申报质量进行把关,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推荐排序。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按学科排序,填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此《汇总表》与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一同于3月16日16:00-18。00报给科研部(中原楼316室),《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要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汇总表》电子版请通过OA发给科研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资金情况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责任单位应当制定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报销规定,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