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自然科学基金官方网站上查看。

1、打开自然科学基金官方网站 。2、无需注册,直接点击页面右上侧的“项目检索”。3、在打开的“项目综合查询”页面中,点击右侧第二个“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4、在打开的“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页面中,输入自己的姓名和单位名称,点击查询。注意上方的检索条件提示,因为单位代码一般不容易知道,所以输入姓名和单位名称即可。5、此时查询到的结果会在页面底部显示,比如参与项目数为2,点击数字2,可以查看项目详情。
社科基金课题组成员要求
法律分析: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法律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资金情况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责任单位应当制定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报销规定,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
社科基金课题组成员变更
不能。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评审程序包括。
1、资格审查。
2、匿名通讯初评。3、会议评审。
1、资格审查。按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评。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单位向基金委申请办理项目组成员变更,将其撤换。
2、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