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的规模是否固定,可以分为封闭型投资基金与开放型投资基金。 封闭型基金与开放型基金的主要区别在于基金份额是否能够赎回,或者基金资本规模是否可以变动。封闭型基金的份额不能被赎回,因而资本总额是固定不变的;

封闭型基金的特点

开放型基金的份额是可赎回的,因而资本总额是可变的。 开放型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随时直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通过经销商购买,可以随时赎回或买入;

封闭型基金的投资者必须根据这类基金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购买方式。在封闭型基金刚发起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经销机构按面值或规定价格购买;当发行完毕或基金已经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则只能通过经纪商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按市价买卖。 封闭型基金的交易价格由二级市场供求决定,存在溢价或折价交易现象;

开放性基金的交易价格由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决定,不存在溢价或折价交易现象。 开放型基金的流动性要高于封闭型基金 。

封闭型基金的特点有

封闭式基金是指发行单位数固定,在发行期满或基金规模达到预定规模后,便不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或赎回之基金型态。一般封闭式基金的交易须透过集中交易市场撮合,其交易的流程与股票买卖相同。因此封闭式基金有两种报价,一是集中交易市场每日看板上的市价,另一个则是基金公司每日计算的净值。当市价低于净值时,便是所谓的折价;反之则为溢价。

封闭式基金的两大特点是存续期确定和基金规模确定。这既是封闭式基金的优势所在,也是它的“命门”所在。存续期和基金规模的确定使得基金能制定较为长远的投资规划,获取长期的投资预期年化收益,同时还能进行一些比较激进的投资操作,如对冲、杠杆投资等;存续期的确定使得投资者除了在二级市场上兑现外无法在中途退出,鉴于资产变现的流动性损失等因素,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经常有差值即折价现象产生。由于封闭式基金规模确定,基金在存续期间没有赎回的压力,如果机制不完善,封闭式基金很容易被管理人边缘化。

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有下列特点:

1.基金单位的买卖委托采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2.基金交易委托以标准手数为单位进行。

3.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波动。

4.在证券市场的营业厅可以随时委托买卖基金单位。

封闭型基金的特点包括

1、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是固定的,在封闭期限内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能增减;

2、封闭式基金份额固定,在完成募集后,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买卖封闭式基金份额,只能委托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交易在投资者之间完成。3、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主要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当需求旺盛时,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会超过基金份额净值出现溢价交易现象;反之,当需求低迷时,交易价格会低于基金份额净值出现折价交易现象。4、封闭式基金份额固定,即使基金表现好,其扩展能力也受到较大的限制。如果表现不尽如人意,由于投资者无法赎回投资,基金经理通常也不会在经营与流动性管理上面临直接的压力。5、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封闭式基金合同中必须规定基金封闭期,封闭式基金期满后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延期或者转为开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