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区别就是存续期包括投资期,存续期比投资期长。基本何时都可以退出。存续期指的是私募基金的运营周期,主要包括了投资期、退出期和延长期。如某基金的存续期为8年,设置为“5 2 1”,那么就是5年的投资期,基金可以在此期间进行投资;2年的退出期,投资项目陆续退出;延长期,是对退出期内未退出项目的处置。在存续期结束后,基金完成清算。投资金及本金何时可以退出要看产品具体设计,投资期、退出期和延长期可以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合伙协议必须明确存续期。私募基金含义私募基金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并且在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私募基金一般是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最大的区别就是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一个是公开的,而一个是非公开的。通常,私募基金的投资基本是没有流通性的;私募基金之所以叫做私募,指的就是不可以公开招募投资人,而且不可以到公开的市场上去卖的,也不可以在网络上卖股份的等等。一般情况下,私募基金的投资人,可以是天使投资人,也可以是vc;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institution alinvestor。私募基金的载体一般包括股票、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也就是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来获得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且通过股份增值的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1.股权投资的收益是十分丰厚的。跟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的是,股权投资是以出资比例来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并且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以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的可能是几倍或者是几十倍。2.股权投资通常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的周期,而由于是投资于发展期或者是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也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如果被投资企业以破产惨淡收场的,那么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会血本无归。3.股权投资是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的。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股权投资能够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期限规定
我国当前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一、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公司法》是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建立和运营的主要法律依据,《证券法》则规范着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同步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并大幅度降低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减低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要求;对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做出新的规定、取消公司对外投资的一般性限制。而修订后的《证券法》降低了上市公司资本规模要求,对盈利性不作硬性要求。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生效,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与私募股权基金有关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增加了有限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不得超过50人;二是允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三是明确了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原则,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三、《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5年年底,凯雷提出收购徐工机械85%股权,而徐工机械一直被认为是国内机械装备企业的龙头企业。2006年8月8日,商务部联合六部委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加强了对涉及外资并购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行业的监管和审查力度,并严格限制境内企业以红筹方式赴海外上市。境外上市企业必须在设立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审核批准后一年之内完成资金接收和回流的全过程。红筹上市的审批权限由先前的市区级政府集中到了当前的商务部。四、《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1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等十部委联合颁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旨在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发起与设立、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与监督管理、终止与结算、罚则等做出了陈述和规定。《办法》规定:设立产业基金必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产业基金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存续期限不得短于10年,不得长于15年。除以上法律、法规外,《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不同程度的对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运营产生影响。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期限是多久
基金存续期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基金的存续的一个时期,但是这个真正的理解则是在发行以后的一段时间的封闭期后的基金称作为存续基金,这段时间被叫做存续期。那私募基金存续期一般是多久呢?
对于基金的发行,大家都知道有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而相对于这两种基金来说,也就是有存续期的,而公募基金在经过一定的封闭的时间以后就进入了日常的交易期,这个就被叫做是公募基金的存续期。
而对于私募基金来说,它的基金存续期是没有进行公开的,也是有着这么一个期限的,而封闭式基金则会有着比较固定的存续期,一般的来说,这种存续期的时间是很长的,当这个期限满了的时候,这个基金还可以再延长存续期。
开放式基金的存续期则不是那么的固定,这个是按照实际的情况而定的。不论是哪种的基金,都是有着基金存续期的,不过就是这个存续期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但是性质都是一样的。
PE价值披露的现状:
1.缺少行业规范和政府监管
对于公募基金而言,中国证监会自1999年发布并实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起,便不断地通过各类法律法规完善对基金价值披露的规范。而由于保密性的要求,关于PE的价值披露的规范相对较少,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主要是参照国际私募股权和风险资本管理委员会(IPEV)发布的《国际私募和风险资本估值指引》进行价值评估,而按PE管理人和投资者的具体约定对基金价值进行披露。在我国,无论政府层面还是行业层面,均未对PE价值评估与披露进行有关的规范。
2.取决于管理人与投资者的约定
由于PE募集的对象均为特定的投资者,其管理者与投资者商定的条款具有一定的特点。若一支基金管理团队在业内的知名度较高,以往的运作业绩良好,投资者就较少关注其所投资的项目及投资退出等信息,投资者对定期基金价值披露的需求并不高;而对于新组建的管理团队,投资者除了关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性条款之外,还应掌握所投具体项目预期年化预期收益、退出运作的可能性等信息,以便评估投资的风险性。在基金运作投资时,投资者还需了解基金价值的增减值情况,即需要与管理人签订价值定期披露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