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多”专户理财通俗来说是指多个客户把钱汇总在一个账户交给基金公司专业团队打理。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基金“一对多”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单个“一对多”账户人数上限为200人,每个客户准入门槛不得低于100万,每年至多开放一次。基金专户理财又称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账户资产管理业务,或者基金管理公司专门账户资产管理业务,或者基金专门账户资产管理,是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主要是机构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提供的个性化财产管理服务。其市场动机主要是,一些大企业或特定机构或中产阶层拥有大量闲置资金,需要通过独立账户加以专门管理。拓展资料:基金专户理财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活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户理财类的运作方式似于私募基金,乃针对公募基金而言。基金专户理财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活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户理财类的运作方式基金专户理财,又称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账户资产管理业务,或者基金管理公司专门账户资产管理业务,或者基金专门账户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活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户理财类的运作方式似于私募基金。基金专户“一对多”2009年正式开闸,所谓“一对多”业务,是指取得资格的基金公司向两个以上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两个以上客户的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所进行的证券投资活动,资金门槛不得低于100万,人数上限为200人似于私募基金,乃针对公募基金而言。私募基金走向阳光化有利于其朝着合规化、专业化、长期化、机构化的方向发展。目前国内私募管理人缺乏从事证券公募基金或发行证券信托产品的经历,缺乏公开产品所创造的名气及公开的业绩证明,若想得到信托或基金高净值客户的认可从而扩大管理规模,只能依靠有公信力的稳定盈利的业绩来证明投资管理能力。管理人通过参与基金专户或期货资产管理通道,其在孵化平台上保留的业绩数据越长,其业绩就越具有公信力,越容易得到机构和高净值客户的认可。

一对多基金理财

一对多基金理财安全吗

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决定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过两次征求意见后修改完善的《规定》明确,投资者参与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且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50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原则上每年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禁止公开销售资产管理计划。对于投资门槛由征求意见稿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体现了“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希望在“一对一”业务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规范、平稳地推出“一对多”业务。这位负责人透露,目前已经完成备案的基金“一对一”专户理财大概有70多份,尽管规模比业界预想的小,但总体运行十分健康。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多元化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如何有效防范利益输送和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资产是监管层和参与各方关注的重点。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基金公司除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以外,《规定》还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异常交易日常监控等制度。“这些规定和制度建设均为基金专户理财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这位负责人指出,严格的后续监管也是防止利益输送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对于发现的利益输送行为,监管机构将严格执法,坚决予以打击。业内人士表示,基金公司作为独立的专业理财机构,通过开展“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可以充分发挥其在产品创新、投研队伍及内控制度等方面的优势,既有利于完善基金资产管理业务的种类,推动公司多元化发展,又有利于逐步开辟和扩大机构理财市场,促进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与专户理财业务相互协调发展,提升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综合实力,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基金“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的开闸,将更有利于吸引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发挥机构投资者市场稳定器的作用。

一对多基金理财可靠吗

1、投资管理人不同: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超过50人以后的个人投资者投资门槛需要300万以上,超过300万以上的投资者不计算在50人以内。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2、研究力量不同:“一对多”的研究力量会依托于基金公司的研究背景,研究力量一般认为比私募基金研究力量强大,一般都有可查的过往业绩背景及个性鲜明的投资风格。

3、信息披露周期及资金流动性不同:信息披露方面,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周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开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所以投入的资金一般流动性会比基金“一对多”好。

4、投资限制不同: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