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4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2016教育部社科基金

2016教育部社科基金公布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不过是国基中的一个类别而已,课题级别仍是国家级。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就不是国家级课题,而是部级,虽然级别也搞过省社科基金项目,但往往省部级项目很多学校是一视同仁的,这就是不公平的地方。单论级别,自然是国基高了,这不是学校认定,因为本来就如此。但按分量来算,也有一部分学校将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认定为国家级,虽然它不是。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VS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比较直观的区别:

001 有无《课题指南》的区别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没有。这意味着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在选题环节会有更多的自由选择权

002 项目级别和批准经费额度的区别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是国家级项目,目前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包括西部项目)是20到22w,后期资助项目额度与此相同,重点项目35w;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属于省部级项目,目前规划项目10w,青年项目8w

003 “限制性规定”的区别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个人信息,限制字数7000字;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A表”有两处限制字数,不得超过800字。“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个人信息,其中有三项是限制页数的,不能超过两页,第四项是限制字数,不能超过800字

另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中没有明确体现课题组成员前期研究基础的地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中有,在“A表”中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批准的话,第三年不允许申报

更为重要的区别包括:

001 项目评审程序的区别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省内初筛、函评和会评这三个环节,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只有函评,也就是匿名评审这一个环节。这意味着我们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只要通过形式审查,就可以直接出省,然后进入函评环节。而一旦函评通过了,除非有违规申报和抄袭剽窃等问题,或者在公示环节被人举报查实了,都会获批立项

由于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少了两个评审环节,唯一的一个函评环节又是“双盲”进行的——也就是说,函评专家不知道申报人是谁,申报人也不知道函评专家是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在设计上比较符合“程序正义”,也因此被认为是最为公平的国内社科科研项目类别

002 项目资助倾向性的区别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政策导向性明显,强调课题研究要满足国家现实需要,强化问题意识;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虽然也在这方面有所强调,而且也有逐年强化的趋势,但要比国家社科更加鼓励申报者在自己最为擅长的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工作。

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围绕本次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如果大家是没有背景、没有资历也没有影响力的“三无”人员,基础研究做得比较扎实,也迫切需要一个实实在在的科研项目来进行学术训练,锻炼和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会是大家最好的选择

教育部社科基金申报指南

2023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时间如下: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材料提交时间安排(根据正式通知,时间可能调整)如下:1. 12月22日前上午12:00前,请各二级单位汇总纸质版申请材料和纸质盖章版汇总表各1份报至学校科研院202房进行形式审查。

2. 2023年1-2月,根据省教育厅202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学校申报通知。机构职责

一、 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 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 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 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 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