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无法兑付的私募基金,这个问题本身就不存在。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都受监管。钱不在基金公司手里,钱在银行手里。基金公司只有操作权,没有提款权。所以有两种可能,第一是亏了,无法全额兑付。第二种是有封闭期,比如三年,没到期不能取出,这个都是有协议的。若出现私募基金兑付不了的情形,尽快找出当时签订的合同,一是仔细找找有无回购条款?若无,则基本上无计可施。若有,二是再看看争议的解决条款,管辖是在法院还是北京仲裁委员会?三是尽快聘请律师,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同时最好能够申请财产保全。可能是已经亏光了

私募基金出问题

私募基金出问题了

我们需要先分析一下基金为什么会出现亏损,只要是做过基金投资的投资者,都应该清楚基金市场与股市密不可分,股市的上涨与下跌,基本是成正比关系,如果基金出现亏损,基金本股市的行情也不会太乐观。如果你的基金现在亏损了,建议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点:基金亏损的原因,基金投资与股票投资不一样,基金主要以结构性的收益为主,但股票是单一性的,如果你买的基金下跌了,出现亏损了,那直接影响的就是自己的收益问题,我们可以能从净值的高低来判断你亏损的原因,当然要先了解自己买入基金时的净值,做为参考。打一个比方,你的基金净值是1元,如果上涨到1.5元的净值,说明你的基金赚钱了,反之。 另外可以从基金的持仓来分析,每支基金都存在持仓配置的标的,这些基金投资的标的是不是受最近行情市场与政策的影响,产生的亏损。

第二点:知道亏损原因,如何操作?投资基金亏损,为什么亏损,亏钱的原因是什么?我们通过基金的配置也持仓了解后,选择的就是如何操作?卖出,持有不动或者补仓,这是我们在平时投资中常常用的三种办法。但选择这种操作一定需要了解清楚自己持有的基金是否还有价值。

1.卖出:选择基金卖出,我们平时都称为赎回,基金赎回一般是赚钱收益,急用,或者是亏损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赎回,如果是亏损,需要先分析一下这支基金是否有持有的价值,如果没有及时止损,减少风险是投资者第一件需要做的事。很多基金的配置是以行业为主,股市行业常常会发生行情轮动,如果你选择的基金正好在这段时间调整,就需要及时规避(具体看持仓股属什么行业)

2.持有不动:如果选择持有不动,这种基金常常是因为持仓配置属于量化或者是平衡价值类的基金,我们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支持或者是持仓的个股有没有成长空间,根据市场的变化决定,是否要持有不动,做价值投资。

3.补仓:基金发生亏损,很多投资者想通过补仓的方法来,减少投资风险,平滩成本,获得大量的份额,若遇到行情反弹后,能快速的回本产生收益。以上的三点方式,参考的前提都需要从基金投资的标的与行情热点趋势为主,这样才不会出现你买在高点,卖在低点的情况发生,以策略为主,行情为辅。

第三点:平常心对待基金盈亏,市场无风险就不叫投资,所以做为一个投资者,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风险,了解市场的本质,提高自己对产品与市场行情的了解,加强学习,切忌“贪心” 明确清楚自己投资的周期与收益目标。做好亏点的心里线,一切以平常心对待市场。

私募基金出问题怎么处理

私募基金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断链,出现问题后,刑事手段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行联合起来维权,争取与相关负责人达成还款计划,再依据此计划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这样有利于事情的尽快解决。

一、私募基金逾期或违约的而主要原因分析

现实中,私募基金出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内控不严、第三方监管缺位、管理团队利欲熏心、GP权利过大、LP忽视权利行使等,以上都是问题产生的表面原因、形式原因,真正的问题在于私募基金资金链断链,无法支付高额利息,导致相关负责人跑路,相关问题随之产生。

通过公安机关对几个基金跑路案件的调查发现,资金断链的主要原因是私募基金公司编造部分虚假的、不存在的一些项目,以吸引投资人的投资,当到了支付相关高额利息的时候,却没有了资金来源。如果基金公司仅仅是编造了一个虚假项目,那么其他真实项目的投资盈利,可能会填补相应的利息,但是虚假的项目多了,造成的资金缺口会比较大,填补起来就存在困难,加上经济形势不好,问题就会很容易发生。

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相关基金负责人交待,他们当初做项目的时候,都是真的项目、好的项目,由于利息较高、好项目比较难找,投资盈利短时间内又无法实现,为了支付高额利息,他们不得不编造一些假项目,以吸引投资人的投资,用这些投资款再支付前期的相应利息。

当相关基金负责人发展到这个程度,那么他们就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他们已经走上了刑事犯罪的不归路,将会面临牢狱之灾。但如果基金公司做的都是真实存在的项目,而且相关的投资款也确实投在了这些项目上,并没有进行挪用,只是由于经济形势不好,导致投资盈利困难,造成了无法支付相应利息,那么他们是不构成犯罪的。

针对基金公司可能出现的以上两种情况,对于前者,构成刑事犯罪的,那么只能通过刑事手段来解决,别无他法;对于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那么相关投资人,主要是有限合伙人,是可以通过相关途径来收回自己的投资款。这还有一个问题,如何鉴别是否构成犯罪?多数情况下,去公安机关报警,他们不会受理,这从一定意义上说明,通过刑事手段来追讨投资款已经存在困难。即使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追究相关基金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这个过程会非常长,若涉及的金额巨大、人数众多的,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到检察机关提起刑事公诉,再到法院一审判决,可能的话还会有二审,整个刑事程序走下来,也可能会有一两年的时间。时间如此之久,这与有限合伙人急于收回投资款的心态是不符的,有限合伙人若想通过刑事手段尽快收回投资款的想法基本不可行。加上,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的时候,可能会通过查封等司法手段来封存相关的项目,本身这些项目是可以经营的,但公安机关查封之后,这些项目就无法经营了,本来能够收回投资款的项目,也会变成垃圾项目,导致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款彻底无法收回。通过刑事立案的方式是否是追讨投资款的最佳方案值得商讨。

除了刑事手段之外,是否还有他法来收回投资款呢?下面介绍几种方法,是实践中可以采用的,希望投资人可以借鉴,并结合自身情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维权或收回投资款的方法

1、投资者联合起来自行维权。

私募基金吸引的投资者人数可能非常多,会涉及到几百人,通常也会分散在各地,金额也非常大,几亿、几十亿的都有。这些有限合伙人能否团结起来就成了问题。中国人都有一个劣根性,人数越多越不容易团结,而且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只顾着想办法把自己的投资款收回,而不考虑大局,这样以来,就非常容易被瓦解,加之本身就不容易团结,那么有限合伙人如何联合就成了问题。

笔者建议,第一,有限合伙人应当召开一次全体合伙人大会,选举自己的代表,以形成维权小组,由他们代表全体有限合伙人来行使自己的权利。这个过程,需要全体有限合伙人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并签署相关的协议,以保证授权的合法有效。

第二,以大局为重,不要只顾及个人私利。在这个时候,全体合伙人应当联合,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进行内斗。这样不利于团结,更不利于追回投资款。

第三,维权小组应当全盘接管普通合伙人的所有权利,积极与各项目方进行沟通,查清基金公司的所有资金、资产状况,并进行分类管理,确定哪些为优质资产。针对优质资产,要重点处理。

第四,积极与项目方协商,争取达成还款计划。若有还款计划,双方切实按照此计划履行即可,若一方不履行的,则可以此计划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达不成还款计划,那么看看是否能够将债转股,即将债权转为股权,维权小组直接进驻项目方,成为项目方的股东,要求行使股东权利,维权股东利益。这种做法还要看基金公司与项目方之间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不管哪种做法,都是要有相关的合同依据或法律依据。

第五,维权小组对追回的财产协商如何分配。若没有全额追回,或短期内无法全部追回的,那么对追回部分款项,维权小组可以按投资比例来确定如何分配。

2、投资者与基金相关负责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或者重新要求其提供相应财产进行担保。

一般情况下,基金公司的相关款项被负责人进行了挪用,或者是由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挪用了基金公司的钱,以个人的名义对外投资,或者进行了个人消费。在这种情况下,基金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财产都应当是基金公司的财产,因此有限合伙人有权要求其将个人名下的相关财产来进行担保,或者拍卖,以偿还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款。只要有了相关的还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那么若其不履行的,那么有限合伙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3、投资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由于有限合伙人是不能管理基金公司的相关的财产,不能代表基金公司来处理相关事务,那么在普通合伙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说侵犯了有限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有限合伙人该如何维权呢?针对此问题,本文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做一定的探讨与分析。这里其实是涉及到有限合伙人的派生诉讼问题,即有限合伙人代位求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