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可以追加,特殊已经封闭的除外。

私募基金的追加投资

追加日期:以私募基金的开放日为准,一般要提前1周左右提出申请,各个信托要求不一。

追加金额:一般情况以10万为基础,有的以1万的整数倍递增,有的以10万的整数倍递增,详细要看信托合同。

追加提交文件:一般来说无需再签订合同,只需要向信托索取追加申请书。最终提供的文件包括追加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需要签字、打款凭证(2份)需要签字、受益账户复印件(2份)需要签字。

若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追问。

私募基金的追加投资人是指

手里有2000万,朋友推荐买私募基金,不懂怎么买的话,可以先了解一下私募基金的概念、购买渠道以及购买流程,了解了之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购买了。

所谓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拓展资料:

一、关于私募基金

1.投资门槛。大多数私募产品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部分大牌私募基金为200-2000万元不等。

2.追加投资。通常信托合同规定投资者可以追加私募基金,追加资金最少为10万元,以1万元递加,例如投资者可追击资金51万元。也有合同规定追加资金最少为10万元,且为10万元的整数倍,例如投资者可追击资金50万元。追加资金按照申购日的净值计算追加份额。

3.费用。私募基金的费用主要包括:1%的认购费(价外一次收取);1.5%-2%/年的固定管理费用;浮动管理费20%。

4.封闭期。绝大多数私募基金设有赎回封闭期和准赎回封闭期,其中赎回封闭期一般为1-6个月,期间不允许赎回;准赎回封闭期一般为6-12个月,期间允许赎回,但通常需缴纳3%的赎回费。但需要注意封闭期的起始日期,大部分信托合同规定封闭期起始日期为信托计划生效之日,即申购开放日为起始日期;少部分信托合同规定封闭期起始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即私募基金的成立日期。

5.投资范围与限制。从投资范围来看,一般都包括法律范围内许可的股票、债券、基金、其他理财产品等。一些设计较激进的产品还可投资融资融券、投资权证。

二、私募基金的购买渠道

如何购买私募基金,主要有两种渠道:

1.通过一些以“投资公司”冠名的私募基金公司来购买。不过投资前,你要看这些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是否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私募基金与每个客户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特点是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账户,所有账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会承诺比公募基金高得多的收益水平。不过所有投资方式都有一个原则,收益越大,风险越大。

你投资私募基金,最好选择熟悉的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基金经理,如果是选择第三方销售平台,更要了解清楚其是否合法可靠。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也还是有的。专家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私募产品之前至少应该清楚地知道自身的风险、回报偏好、投资周期以及流动性需求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并结合私募市场的实际情况来考虑自己是否适合投资私募产品。

三、私募基金的购买流程

1.您要全面了解这个私募基金的性质和操作风格,包括投资管理人的团队组成,过往业绩,以及托管银行,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实力等等;

2.仔细阅读信托基金认购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同并无异议以后签署合同,一式两份。注意,合同上一般需要填写你要汇款的账户,并预留以后赎回资金要回到的账号。很多信托公司要求打款账户、信托合同签署人以及最后的回款账户必须是同一个同名账户。

3.去银行汇款。填写完对方账户名、对方开户行、汇款金额以后,注意在备注栏或者是汇款用途栏注明“张三认购XX信托计划”。注意,汇款原件要保留好,并复印两份保存。这是确认您成功加入信托计划的重要凭证。一般的私募基金会有另外1%左右的认购费,这样比如您认购了100万,您汇款的时候就需要汇101万。

4.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汇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回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等。一般这些复印件上都要求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5.确认加入。信托公司在收到所有资料,以及确认认购资金和认购费到账后,会通知银行将认购人的信托资金认购为信托单位,并在私募基金认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向信托基金认购人寄送信托公司盖完章的合同,以及信托加入确认函等文件。

私募基金的追加投资人是谁

私募基金涉及几种类型,LP人数限制不同

1、一般私募基金,LP为50人

2、契约性私募基金dao,LP人数为200人

3、私募基金套信托,也就是将信托作为LP,这样可以有效突破200人限制。

为何限制

私募投资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下募集资金,很容易演变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如果不对私募投资进行限制,众多收入较低的大众群体涌入私募投资之列,一旦投资失败,或出现较大损失风险。就会给这一群体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进而影响社会稳定。所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的募集人数做出了限制。

《监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显然,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应当受《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约束而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而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突破了(有限)公司制、合伙制基金的50人限制。 这一突破,对于基金参与主体,特别是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 所以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根据不同基金类型,人数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