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股东分红比例

如果你们仅仅是按投资款来分配股份的话,你们的总投资款是40万,你的5万元占总投资款的12.5%,所以后期你可以分到12.5%的分红。当然并不是每一家企业或合伙人都会按照这种模式来分红,我觉得你们可能需要有更详细的分红策略。

一、分红盈利的问题并不一定和投资款成正比。

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对于很多初创企业来讲,很多初创企业在创业初期会需要各种资源。可能一名投资人的投资款并不多,但他却在初创期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他同样可以获得一部分分红。有些人可能手里有闲散资金,所以愿意投资初创企业,但这些人不喜欢日常管理,所以他们会按要求拿走相应的盈利分红。

二、你需要明确你们的持股分配原则。

正如我在上面所讲的那样,不同初创企业在分红这一块有不同的方法。如果你们仅仅按最原始的投资款占比来计算的话,你的分红大约是12.5%。如果你平时也参与到了日常管理和运营的工作,我觉得你们需要对当前工作进行划分,并且根据工作的重要程度来决定分红的程度。

三、最重要的一点是达成共识。

不管你们采用哪种分红模式,我觉得你们有必要在事前就达成共识。很多初创企业之所以做不下来,不是因为这些企业的业务发展不好。而是因为当业务发展起来之后,各个投资人之间出现了关于分红的分歧,以至于闹得脸红脖子粗。我觉得在你们创业初期就应该已经分配好关于盈利分红的问题了,这样才能保证你们的创业之路走得长远。

以上是我的一些个人观点,希望对你会有帮助。

基金会所持有的股权应该归谁

可以。但持股超过一定比例,就成为主要股东,会受到《商业银行法》和银监会等诸多监管要求的限制。例如针对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的资格限制有(不完全列举):

一、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中小商业银行5%以上(含5%)股份或表决权且是银行前三大股东,或非前三大股东但经监管部门认定对中小商业银行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股东条件外,在实际审核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审慎性条件:

(一)同一股东入股同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超过2家,如取得控股权只能投(或保留)一家。并应出具与其关联企业情况、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其参股其他金融机构情况的说明。

(二)主要股东包括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20%。对于部分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适当放宽比例。

(三)要求主要股东出具资金来源说明。

(四)要求主要股东董事会出具正式的书面承诺:一是承诺不谋求优于其他股东的关联交易,并应出具银行贷款情况及贷款质量情况说明(经银行确认)。二是承诺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事务。三是承诺自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该银行股份,并在银行章程或协议中载明;到期转让股份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四是作为持股银行的主要资本来源,应承诺持续补充资本。五是承诺不向银行施加不当的指标压力。

基金公司的分红方式

对于开放式基金,目前许多基金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了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供投资者选择,具体情况如下:(1)现金分红如果投资者选择现金分红这种分红方式,那么红利将于分红日从基金托管账户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存款账户划出。而红利再投资则是基金管理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直接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该基金的服务,相当于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形式分配收益。(2)红利再投资对于想将红利直接再投资的投资者来说,比较适合红利再投资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分红后,分红资金将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并记入投资者的账户,通常都会免收再投资的费用。通过分红投资者拿到的还是自己账面上的资产,相当于从左手倒到右手,这也就是分红当天基金单位净值下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