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年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净收益率,是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剔除管理成本后的部分。所谓净收益率,是指企业年金基金净收益除以企业年金基金期初净值所得的商。计算公式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净收益率=企业年金基金净收益/企业年金基金期初净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计算公式如下:计入某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该职工期初企业年金个人年账户净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净收益率。如果收益记入日也是缴费记入日,账户管理人应在记入投资运营收益后及时将新缴费额计入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此账户作为下一收益记入日的“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前期余额”。如果收益记入日与缴费记入日不在同一天,在缴费日当日必须调整账户余额,账户管理人应首先计算并记入上次收益记入日到缴费当日的收益,然后记入新缴费额,到下周收益记入日时,此金额作为“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前期余额”。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中国养老金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未经中国养老金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banker08@163.com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企业年金投资基金运作规则

企业年金投资基金运作规则最新

一、为加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程序,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流程。

二、本流程适用于企业年金计划的委托人及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本流程所称受托管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合同,账户管理合同是指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签订的合同,托管合同是指受托人与托管人签订的合同,投资管理合同是指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签订的合同。

三、委托人应按受托管理合同规定,将企业年金计划信息、企业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提交受托人,受托人确认后提交账户管理人。

委托人也可按受托管理合同规定,将企业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提交受托人委托的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通知受托人。

四、账户管理人应为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独立的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并及时记录企业年金计划信息、企业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企业年金计划信息、企业账户信息或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时,委托人应按受托管理合同规定,将变更信息提交受托人,受托人确认后提交账户管理人。

企业账户信息或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时,委托人也可按受托管理合同规定,将变更信息提交受托人委托的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对变更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通知受托人。

账户管理人应按变更信息调整账户记录。

六、账户管理人应按账户管理合同规定,在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缴费日前,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及委托人提供的缴费信息,生成缴费账单,提交委托人和受托人确认。

受托人应向托管人发送缴费收账通知。

七、托管人应为托管的每个企业年金计划分别开设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用于企业年金基金的归集和支付。

委托人应在计划规定缴费日,将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划入托管人开设的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并通知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

八、托管人应按缴费收账通知核对实收缴费金额。核对一致时,托管人将缴费资金到账情况通知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将缴费信息记入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核对不一致,实收缴费金额多于缴费收账通知的应收缴费时,托管人应通知受托人,根据受托人指令进行超额缴费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实收缴费金额少于缴费收账通知的应收缴费时,托管人应通知受托人,受托人通知委托人补缴。

九、托管人应为托管的企业年金基金分别开设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并负责所托管企业年金基金的资金清算与交收。

托管人应为所托管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人分别开设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亏损。

十、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就指令下达、确认和执行等程序达成一致。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将发送指令的人员和权限通知托管人。

十一、受托人应将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分配指令通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托管人应对受托人投资分配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及时将受托财产托管账户资金划入相应投资组合的资金账户,并将资金到账情况通知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

十二、受托人调整投资管理人的投资额度时,应提前将调整方案通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托管人接到受托人划款指令后,应对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划拨资金,并将资金划拨情况通知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

十三、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分别及时从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机构获得企业年金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数据。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核对无误后,托管人及时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企业年金基金的资金清算与交收。

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买卖、回购业务和资金清算等事宜。

十四、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分别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并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等规定,分别完成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的会计核算与估值。托管人应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投资组合净值。

托管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每个工作日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估值,并按托管合同规定,及时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净值增长率或份额净值等会计核算结果发送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

十五、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分别及时编制和核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净值变动表及附注等会计报表,并由托管人报送受托人。

托管人应及时编制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净值变动表及附注等会计报表,并报送受托人。

投资管理人应定期出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业绩和风险评估等投资管理报告,并报送受托人。

十六、托管人应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托管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会计核算与估值、费用计提与支付以及收益分配等事项进行监督。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等客观因素造成的投资管理不符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比例或投资管理合同约定比例的,托管人应及时通知投资管理人并报告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

十七、账户管理人应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及账户管理合同的规定,分配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

采取金额计量方式时,账户管理人应按托管人提供的收益分配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和净值增长率及企业账户与个人账户期初余额,计算本期投资收益,并足额记入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采取份额计量方式时,账户管理人应记录托管人提供的收益分配日的企业年金基金份额净值。

十八、托管人接到受托人下达的费用支付指令、投资管理人下达的交易指令后,应对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予以执行。

十九、职工退休、死亡、出境定居需要支付企业年金待遇时,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交申请,受托人通知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计算个人账户权益,生成个人账户权益支付表,发送委托人和受托人确认。

受托人确认后向托管人下达待遇支付指令,并通知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按待遇支付指令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将资金划转结果通知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应扣减个人账户权益,当个人账户权益余额为零时,办理个人账户销户手续并通知受托人。

受托人将资金划转结果通知委托人。

二十、职工离开本企业转入新的企业年金计划时,委托人根据有关合同规定应向受托人提交个人账户转移申请,受托人确认后通知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计算个人账户权益,生成个人账户转移报告,发送委托人和受托人确认。

受托人确认后向托管人下达资金转移指令,并通知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按资金转移指令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将资金划转结果通知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应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并通知受托人。

受托人将资金划转结果通知委托人。

二十一、职工离开本企业,不能转入新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人可将其转入保留账户并进行单独管理。

企业年金投资基金运作规则是什么

问题1:什么是企业年金基金?问题2:企业年金基金是什么意思?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是企业年金基金市场化运作的四个关键主体。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企业年金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或选择法人受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全权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履行企业年金基金运作中的相关职能(相互关系如图所示)。图: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我行可以为客户提供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托管和咨询服务。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是指我行接受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与之签订《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根据受托人提供的企业年金计划规则,为企业及其员工建立账户、记录缴费与投资运营收益、计算待遇支付和提供查询等服务。产品功能: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计算企业年金待遇;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等。适用对象:企业和养老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主要服务内容:1.建立企业、员工、计划信息;2.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3.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4.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5.计算企业年金待遇;6.核算、记录年金基金转移;7.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8.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9.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至少15年;10.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是指我行接受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与之签订《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产品功能: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负责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清算、核算,监督投资管理人的运作,定期向企业年金基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托管报告。适用对象:企业和养老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主要服务内容:1.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2.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3.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4.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5.根据投资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6.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7.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8.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企业年金基金咨询业务企业年金基金咨询是指我行利用自身在人才、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及相关机构提供的企业年金的有关服务。主要服务内容:1.企业年金计划方案设计咨询2.推荐受托人、投资管理人等相关机构3.企业年金基金绩效评估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