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考试金融名词解释大全 你对银行考试金融名词的解释具体了解吗?以下,我为你整理的银行考试金融名词解释大全,希望对你有帮助。 1、开放式基金(open-end funds) 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 2、封闭式基金(close-end funds) 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及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3、契约型投资基金(constractual type funds) 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原理,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负责基金的经营和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执行管理人的有关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投资人通过购买基金单位,享有基金投资收益。 4、公司型投资基金(corporate type funds) 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组成以赢利为目的、投资于特定对象(如各种有价证券、货币)的股份制投资公司。基金持有者既是基金投资者,又是公司股东。 5、雨伞基金(umbrella funds) 基金管理公司把自己名下的一组基金作为“母基金”,在“母基金”之下,再组成若干个“子基金”,以方便和吸引投资者在其中自由选择和转换的一种经营方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利于投资者转换基金,并且不收或少收转换费,以此来稳定投资队伍。 6、金中的基金(funds of funds) 其特点是以其他基金单位为投资对象。它通过分散投资于本身或不同管理团体的基金来进一步分散降低风险。 7、对冲基金(hedge fund) 原意是“风险对冲过的基金”,起源于50年代初的美国,起初的操宗旨是利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对相关联的不同股票进行实买空卖、风险对冲的操作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规避和化解证券投资风险。经过几十年的演变,对冲基金已失去初始的风险对冲的内涵,已成为充分利用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效应,承担高风险、追求高收益的.投资模式。 8风险基金(venture capital) 是指那些由专业投资管理人士或机构定向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处于草创阶段的企业、技术、产品或市场,以期望在未来实现高额回报。 9、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是投资基金的主要种类。股票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将大众投资者的小额投资集中为大额资金。投资于不同的股票组合,是股票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 10、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是一种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 11、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有价证券的~种基金。该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等短期有价证券。 12、基金发起人 基金发起人是指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它在基金的设立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发起入的数目为两个以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发起人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筹建基金;(2)认购或持有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3)基金不能成立时、基金发起人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恬期存款利息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基金认购。 13、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14、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开设独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并负责账户的管理。即基金银行账户款项收付及资金划拨等也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后,有关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托管人主要有以下职责:①安全保管全部基金资产:②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③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规行为,有权向证券上管机关报告。并督促基金管理人予以改正;④对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复核。 兼并与收购类 15、善意收购(friendly acquisition) 当猎手公司有理由相信猎物公司的管理层会同意并购时,向猎物公司的管理层提出友好的收购建议。彻底的善意收购建议由猎手公司方私下而保密地向猎物公司方提出,且不被要求公开披露。 16、敌意收购(hostile takeover) 猎手方不顾及猎物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利益和苦衷,既不作事先的沟通,也鲜有些警示,就直接在市场上展开标购,诱引猎物公司股东出让股份。 17、要约收购(Tender Offer) 是指收购方通过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思表示,并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18、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 其本质是举债收购,即以债务资本为主要融资工具,这些债务资本多以猎物公司资产为担保而得以筹集。 19、金降落(golden parachute) 金降落协议规定,一旦因为公司被并购而导致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被解职,公司将提供相当丰厚的解职费、股票期权收入和额外津贴作为补偿费。以此构成敌意收购的壁垒,使收购变得不那么有利可图,或是给收购者带来现金支付上的沉重负担。 20、锡降落(tin parachute) 锡降落一般是当公司被并购时,根据工龄长短,让普通员工领取数周至数月的工资。锡降落的单位金额不多,但聚沙成塔,有时能很有效地阻止敌意收购。 21、白护卫(white squire) 猎物公司将大宗具有表决权的证券卖给友好公司,与充担白护卫的友好公司签定不变动的协议,该协议允许白护卫在猎物公司遭收购时以优惠价格认购股票或得到更高的投资回报率。以此防止敌意收购。 22、白骑士(white knight) 猎物公司为了免受敌意收购者的控制而别无他策时,可以自行寻找一家友好公司,由后者出面和敌意收购者展开标购战。此策可使猎物公司避免面对面地与敌意收购者展开大范围的收购与反收购之争,自寻接管人最终会导致猎物公司丧失独立性。 金融衍生工具类 23、金融衍生工具 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Underlying Asser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由于许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相应科目,因而也被称为“资产负债表外交易(简称表外交易)”。根据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 24、掉期合约 掉期合约是一种内交易双方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的合约。更为准确他说,掉期合约是当事人之间签讨的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相等经济价值的现金流(Cash Flow)的合约。 25、期权合约 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就获得这种权利,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实物商品、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权利。 26、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27、商品期货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历史悠久,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能源产品等几大类。 28、金融期货 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 29、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指以利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利率期货主要包括以长期国债为标的物的长期利率期货和以二个月短期存款利率为标的物的短期利率期货。 30、货币期货 货币期货,指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货币期货是适应各国从事对外贸易和金融业务的需要而产生的,目的是借此规避汇率风险。 ;
名词解释对冲基金的定义
什么是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在证券市场上,凡是出资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个人或机构,统称为证券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在西方国家,以有价证券投资收益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福利基金、养老基金及金融财团等,一般称为机构投资者。其中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共同基金。机构投资者目前主要是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投资管理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特点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投资管理专业化。机构投资者一般具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投资决策运作、信息搜集分析、 上市公司研究、投资理财方式等方面都配备有专门部门,由证券投资专家进行管理。1997年以来,国内的主要证券经营机构,都先后成立了自己的证券研究所。个人投资者由于资金有限而高度分散,同时绝大部分都是小户投资者,缺乏足够时间去搜集信息、分析行情、判断走势,也缺少足够的资料数据去分析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从理论上讲,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相对理性化,投资规模相对较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2)投资结构组合化。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市场,机构投资者入市资金越多,承受的风险就越大。为了尽可能降低风险,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会进行合理投资组合。机构投资者庞大的资金、专业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场研究,也为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提供了可能。个人投资者由于自身的条件所限,难以进行投资组合,相对来说,承担的风险也较高。(3)投资行为规范化。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投资行为受到多方面的监管,相对来说,也就较为规范。一方面,为了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资金安全,国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投资机构本身通过自律管理,从各个方面规范自己的投资行为,保护客户的利益,维护自己在社会上的信誉。中外机构投资者比较含义比较1.从投资者资金量大小来进行定义,将机构投资者定义为:资金量大到其交易行为足以影响一段时期某只股票价格的投资者,其中包括个人大户。2. 从投资者身份或组织结构出发,将机构投资者限定为与个人相对应的一类投资者即法人,具体体现是开设股票账户的法人,包括三种类型:(1)按照《证券法》和相关法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从事股票交易权利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按照《证券法》和相关法规,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但操作受到限制的“三类企业”,即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3)在能否参与股票交易及参与股票交易的方式上缺乏明确法律规定或权利义务不具体的法人,如“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未上市的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社团法人,等等。3.在200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定义为:符合有关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对比上述关于中外机构投资者的各种含义中外机构投资者的差别最明显地体现在业务活动的专门性上,即国外强调机构投资者的主营业务应主要集中在证券投资活动方面,而我国几乎未能对此加以关注。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外的机构投资者隐含有在金融领域尤其是证券投资领域有丰厚的理性判断能力和操作技巧等先决条件,而我国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则是比较模糊的。运作实践的比较从运作实践的角度来进行考察,中外机构投资者的差别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一、机构投资者的起源是基于完全不同的原因。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其始祖是1868年诞生于英国的“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18世纪末英国由于经历了一场深刻的产业革命而出现资金过剩,使得许多人将资金投资于海外以谋取更高的资金报酬,但国际投资知识的缺乏以及投资国家证券市场风险的不时爆发,致使这些投资者中有相当一部分遭受到比较大的损失,这样就产生了由政府出面组建基金的市场需求,在此背景下推出的基金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也就顺理成章。紧随其后发行的几家基金,如1873年苏格兰人创立的“苏格兰美洲信托”、1926年美国波士顿马萨诸塞金融服务公司设立的“马萨诸塞州投资信托公司”等,都是基于市场需要的原因而发展起来的。由此不难看出,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动力来源于市场投资者的需要,是一种市场的自发行为。反观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的产生和发展在相当程度上都是由政府出于自己的某种需要而推动的,是一种明显的政府行为。这些需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证券市场迅速扩容相适应,期望机构投资者扩容带来市场资金的迅速增加。如深圳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于1991年、1993年作出允许机构投资者入市的决定,1999年准许三类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等,都是基于上述原因。认为行情低迷、需要市场资金进入也一直是管理层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原始动力。早在1994年7月,针对市场情况,管理层作出的三大政策中最核心的就是:“发展共同投资基金,培育机构投资者,试办中外合作的基金管理公司,逐步吸引外国基金投入国内A股市场”。在当时市场条件并不成熟的情况下,管理层出台这类措施,很明显地表明了其希望借此刺激市场的意图。另一方面,希望机构投资者能够达到稳定和规范证券市场发展的要求,且这种意图在有关的法规中都有非常明确的表述,如1997年11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是其宗旨之一。为达到稳定和规范市场发展的目的,管理层对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比较优厚的政策待遇,其最主要表现在新股申购方面,如在2000年5月18日前新股发行时可以单独向基金配售,其后基金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预约配售等。二、机构投资者的运作环境存在非常大的差异。国外机构投资者的产生本质上是金融创新的产物,而且其发展也进一步推动了金融创新的发展,两者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而在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基本上是由政策推动,缺乏适应的生存空间,以致于“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成了揠苗助长的产物。国外机构投资者不仅有规模足够大的国内市场供其运作,而且在投资组合理论扩展到国际范围的背景下,可以不断将其他国家市场特别是一些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市场纳入其投资组合,从而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规避单个国家证券市场的风险。如在英国资产管理业中,对国外投资占其总比例的20%。反观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其能够投资的范围基本局限于国内,我国资本市场情形发展的势头即股票市场发展迅速而债券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使其运作空间十分有限,而且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呈现出的“数量多、流通盘小”的 特征进一步制约了其投资运作。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比较普遍地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以获得更广泛的投资机会,并提高风险管理的效能。如欧盟国家61%的养老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直接或通过外部基金管理者使用衍生工具,其中75%使用衍生工具是为了有目的的资产配置,50%是为了规避现金风险。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系统性风险占据了总风险的大部分,甚至达到80%左右,分散化投资对于风险规避的作用十分有限,而能够规避系统性风险的股票指数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不能按照市场的要求推出,致使机构投资者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薄弱。国外机构投资者运作空间的日益扩展,为投资者提供了不断创新的投资对象。仅以投资基金为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基金业推出了一系列创新品种,主要包括:(1)个人股票计划(PEP)和个人储蓄账户(ISA)。PEP和ISA都是可以享受一定免税优惠的个人储蓄和投资计划;(2)伞型基金与分割资本投资信托(SPLITS)。伞型基金主要通过运用“雨伞”架构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其下可设立多个子基金,每个都有特定的投资目标和特征,投资者可以方便且低成本地在各子基金之间转换。而分割资本投资信托则是投资信托中的一个种类,通过发行对资本增长和收益具有不同权利的股份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偏好;(3)风险投资信托VCT,主要包括创业板VCT、高科技VCT和一般VCT三种类型。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一种创新的基金品种,即“交易所交易基金或一揽子股票转托凭证(XXDR)”在近期获得了迅速发展。ETF的投资者既可以在交易所像封闭式基金一样转让ETF,也可以要求赎回ETF获得其所代表的股票,因而ETF兼具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优点,成为颇具生命力的被动投资品种。同样,曾经是专门针对富人的对冲基金,也被纳入普通投资者的组合。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能够供投资者购买的基金品种十分有限,不仅缺少在国外市场非常完善的三大基金即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中的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债券基金也极其稀少,而且即使是发展到具 有一定规模的股票基金也有很大缺陷,集中表现在这些基金公司操作模式雷同,没有形成各自的独立风格,无法得到普通投资者的认同。
什么是对冲基金有什么特点
对冲基金属于免责市场产品,是投资基金的一种形式。
对冲基金名为基金,实际与互惠基金安全、收益、增值的投资理念有本质区别。这种基金采用各种交易手段(如卖空、杠杆操作、程序交易、互换交易、套利交易、衍生品种等)进行对冲、换位、套头、套期来赚取巨额利润。 对冲本是一种旨在降低风险的行为或策略。但在几十年的演变中,对冲基金已失去其初始单纯风险对冲的内涵,它已成为一种新的投资模式的代名词,即基于最新的投资理论和极其复杂的金融市场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效用,承担高风险,追求高收益的投资模式。
拓展资料
对冲基金的特点
投资活动复杂:各类金融衍生产品如期货、期权等逐渐成为对冲基金的主要操作工具。这些衍生产品本为对冲风险而设计,但因其低成本、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成为许多现代对冲基金进行投机行为的得力工具。
投资效应具有高杠杆性:典型的对冲基金往往利用银行信用,以极高的杠杆借贷在其原始基金量的基础上几倍甚至几十倍地扩大投资资金,从而达到最大程度地获取回报的目的。
对冲基金的证券资产的高流动性,使得对冲基金可以利用基金资产方便地进行抵押贷款。
筹资方式属于私募性:对冲基金的组织结构一般是合伙人制。基金投资者以资金入伙,提供大部分资金但不参与投资活动;基金管理者以资金和技能入伙,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
由于对冲基金的高风险性和复杂的投资机理,许多西方国家都禁止其向公众公开招募资金,以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操作隐秘且灵活:对冲基金可利用一切可操作的金融工具和组合,最大限度地使用信贷资金,以牟取高于市场平均利润的超额回报。 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对冲基金(HedgeF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