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管理公司挂靠别人资质去招标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你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你用B公司的资质去投标,说明你以B公司的名义去投标,你中标了就意味着B公司中标了。如果B公司不知道你做的,但是最后又是B公司中标,这事就和你没关系了。所以一般藉资质投标都会事先说好,不然就是白为他人做嫁衣裳了。 水利工程咨询企业的账务处理 如果不是以倒卖汽油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买回汽油根据汽油票: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现金等货币资金科目如果是以倒卖汽油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买回的时候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等依据会计准则水利基金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计入的科目也不同,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也可以计入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和销售税金及附加没有什么关系 关于资质挂靠账务处理 你们需要管挂靠的这个人要成本发票。这个成本发票,包括他们做工程采购的材料发票等发票。你们收的钱是你们的收入,你们支付挂靠方的款是你们的成本。别的应该不用再细说了。 注册工程咨询管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查名-刻章-开验资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程式码证-税务登记证-开基本户-开票营业 其余还有是吗问题没! 关于挂靠的工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值得说明的是,对于挂靠经营的企业,存在着挂靠企业以现金形式向被挂靠企业支付挂靠管理费的方式,被挂靠企业将收到的挂靠管理费作为小金库管理,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这种形式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对于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分两部分考虑:通常的挂靠形式按照被挂靠人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另一类是没有资质的或者资质较低的企业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的,本为针对这两种情况探讨会计处理的方法。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这种情况只能将个人作为企业的内部承包来处理,即不违反建筑法,也避免了涉税风险。挂靠人一般只缴管理费,其他的问题全部由挂靠人自己承担(包含企业所得税)。挂靠的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1、按照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2、按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后,还要按照结算价高出合同价款的部分再提取一个百分点;3、按照挂靠一次收取一定的固定费用。在会计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甲方划款以后,才能再次划款给挂靠人;二是每次划款均必须由挂靠人提供发票;三是工程结算后挂靠人,必须向税务缴税的税票必须返回原件。 被挂靠公司账务处理!A公司没有资质将楼房盖起,现挂靠B公司对外出售房屋,B公司怎样账务处理 那就直接以B公司的名称进行帐务处理,首先A公司要以土地面积转让到B公司,A公司以土地出让金作为销售收入(评估价),B公司销售房屋时直接作销售收入 咨询类公司账务处理 应该从开业的第一个月做账 现在都补上吧 收入和交的税都得做呀 要是没票就做些人员工资 人总是有的吧 只要别到个税起征点就好 资质挂靠问题的账务处理 B公司收到甲方单位(招标单位)的款,B公司要开发票给甲方单位,B公司做营业收入并计提应缴税费。扣除应收挂靠费用、税金等走账给A公司时,A公司必须提供与走账金额等额的材料发票、人工费、经营费用等发票,注意:发票抬头要开B公司。A公司收到这些发票单据当作自己的成本费用记账。余下的质保金,如果已经全额开出发票,则挂在“应收账款---甲方单位”,如果质保金这部分金额还未开出发票则不需要做账,由A公司自己记住与甲方单位催讨。收回质保金时,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则做营业收入。把质保金走账给A公司时,再扣除应收费用、税金等,与上同。理解了上述流程,做分录应该不难了吧,不再累赘。虽说是一种办法,但是很不规范的办法,严格讲资质挂靠是不允许的。建筑安装市场中这种混乱的情况很多,会计也感到头痛。而且这样的做法往往隐藏了私下的一些交易。 老师你好,我有关建筑公司资质挂靠的账务处理需要咨询 税务上不存在挂靠处理,但实际工作中,建安行业、运输行业等都会有挂靠。这种挂靠,在税务上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按供应商处理这种方式,将挂靠方做为一个独立的公司,往来要有正式发票,你公司从客户处拿来业务,开发票给你的客户,然后你将此业务分包给这家供应商,由这家挂靠的供应商开发票给你公司。这各方式下,你开出的发票为你的收入,你收到的发票为你的分包成本。营业税下,可以差额征税,如果是运输业,已经营改增,直接是进项与销项上等(实质上的差额征税) 二、按自营处理因挂靠方各种原因,无法开具发票,那么这种挂靠就必须做为自营业务处理。你开具的发票确认为你的收入,你支付的款项做为你的成本,如果无法核算具体成本的,那么可做为某个人承包经营,制作承包合同协议,税务上是认可这项成本支出的,你公司得负责代扣代缴承包人的个人所得税。在这里,这个承包经营所得(你公司直接支付的成本)就等于收到的款项减除各项税费及管理费后的余额。 不管上述何种方式,你开具发票收到的工程款肯定要做为你自己的收和确认入账,如果开的发票做为代收代付入账,则明显涉嫌虚开发票。 供参考 物业管理公司账务处理 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原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区别,只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与合并了一些科目,更适合账务处理比较简单,会计业务不多的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见下面连结:
个人给公司开发票缴纳税金的方法:1、个人给公司开发票只能去税局申请开票。携带合同、经办人身份证前去开票并缴纳税款
2、给公司开增值税发票,到国税代开,按3%的税率,个税2.5%,附加还要缴,是增值税的2%左右。
从地税代开代理费发票,以公司的名义开,如果开10万元要交多少税,营业税5%及其附加所得税2.5%。合计8.5%左右。具体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2、城建税:(增值税 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 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 消费税)纳税额*1%
5、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或个人所得税,税率1%-2%,各地稍有差异
7、印花税:按购销金额0.3‰
参考资料:增值税普通发票百度百科
物业公司作为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各种费用的收取,比如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电梯费、垃圾费等等,这些费用到底哪些是代收?哪些是转售?哪些又是真正意义上的销售行为?这些行为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开票呢?
早在营业税时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公司代收费用是否计征营业税问题就有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文件中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营改增之后,作为营业税政策的延续,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增值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增值税。
那么如何理解“代收”呢?严格上来讲,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称之为“代收”:1.物业公司不垫付资金;2.物业公司从业主手中收取的款项全部交给销货方,并由销货方直接向业主开具发票,由物业公司转交给业主。物业公司在中间只起到“运输”和“管理”的作用,那么在此情况下对物业公司代收的水费、电费等费用不征收增值税,对于另行收取的管理费征收增值税。
但是在实务中,物业公司收取的各种费用通常都是加了价,并且也无法直接让销货方向业主开票,所以基本上不满足以上所述的“代收”条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何开票?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一、水费1.税额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差额纳税,即向业主收取的水费减去向自来水公司支付的水费之后的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差额为负数,则可在下个月申报时抵减。
但是物业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随水费收取的水资源税不征收增值税。
2.开票
水费进行了差额纳税,那么如何开票呢?是否只能开具差额部分的发票呢?还是可以全额开票?
国税总局以及河北省国税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中均有明确说明: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收取的水费可按3%的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对于收取的污水处理费选择“免税”,收取的水资源税税款信息在发票备注栏注明,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水资源税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二、电费提供物业服务的纳税人收取的电费,没有特殊政策。按照物业公司适用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3%的征收率以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后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三、暖气费.暖气费收费方式
物业公司收取的暖气费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上述严格意义上的代收费用,即按照市政供暖的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暖气费之后转交给热力公司,如业主需要收据,可直接向业主开具收据,如业主需要发票,需热力公司直接向业主开具发票。此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无需缴纳增值税。
第二种情况,是物业公司以高于市政供暖的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暖气费,并且热力公司直接将发票开具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再向需要发票的业主开具发票。那么此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的行为属于转售暖气的应税行为。
第三种情况,物业公司有自己的供暖设备,自行生产自行供暖,自行定价向业主收取暖气费。此种情况下,物业公司作为热力生产企业生产并销售热力产品,属于增值税的应税应为。
2.不同方式下如何缴纳增值税
上述的第一种情况物业公司收取的暖气费属于代收行为,因此无需缴纳增值税。
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下增值税如何缴纳?财税【2016】94号文《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
本条所称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
那么物业公司是否属于文件中所称的供热企业?该文件第三条规定:本通知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毫无疑问,物业公司在转售热力公司的暖气的情况下,属于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在自行生产热力产品自行供暖的情况下属于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在2018年供暖期结束前均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
1.物业公司向居民收取的暖气费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向居民以外的企业、单位收取的暖气费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物业公司需按照从居民收取的采暖费收入占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2.该政策针对的是增值税的优惠,对于企业所得税,并无相关优惠政策,物业公司仍需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四、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1.燃(煤)气费
物业公司收取的燃(煤)气费如符合前文所述的代收行为,则无需缴纳增值税,如果是转售行为,则需正常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
2.房租
物业公司代业主收取的房租无需缴纳增值税,但如果物业公司进行转租,则应按照现代服务业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
3.维修基金
物业公司代政府部门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代收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政府部门直接向业主开具行政收据,由物业公司转交业主。五、物业公司收取的电梯维护费、垃圾清运费、物业费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电梯维护费、垃圾清运费、物业费等按照现代服务业适用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为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