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援引知情人士报道,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正在调查蚂蚁集团进行的350亿美元股票上市的潜在利益冲突,而推迟批准了这个原本可能是全球最大的上市计划。 报道称,中国证监会正在研究蚂蚁集团的支付宝平台作为唯一的第三方渠道让散户投资者购买五只蚂蚁战略配售基金。 蚂蚁集团发言人对此表示,公司上市流程正在沪港两地有序推进,目前没有预设的时间表,任何关于时间表的猜测都没有事实依据。 蚂蚁集团回应称,有关战略配售基金的细节已经做了 “完全充分的披露”,它没有承销自己的 IPO。基金是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蚂蚁集团的首次公开募股,一直由基金公司独立运作。 战配基金不受影响 蚂蚁集团IPO一路走来可谓“顺风顺水”。2020年7月20日,蚂蚁集团宣布“A H”上市计划,8月25日,IPO申请就获得了上交所和港交所的同步受理,仅5天之后,蚂蚁集团IPO获得“已问询”。 9月18日,上交所正式同意蚂蚁集团科创板上市申请,从科创板IPO申请获受理到过会,蚂蚁集团仅用时25天。 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蚂蚁IPO计划更是受到知名机构投资者的追捧。公开消息显示,目前全球十大主权财富基金中五家已经明确计划参与其IPO项目,包括新加坡淡马锡、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阿布扎比投资局、沙特公共投资基金、中国社保基金等。 这5只引发争议的蚂蚁战配基金,于9月25日开售,除了在基金公司直销渠道发售外,仅在支付宝平台发售。 9月22日晚,华夏基金、汇添富基金、鹏华基金、中欧基金、易方达基金五家基金公司的“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混合型基金”正式获得批文,计划战略配售10%的蚂蚁新股,总募集规模600亿。 9月25日,易方达创新未来率先达到120亿销售限额, “一日售罄”。9月26日,鹏华创新未来也突破120亿募集规模上限,提前结束募集并启动比例配售。9月29日,中欧创新未来基金购买页面显示“售罄”。10月5日晚间,汇添富创新未来成为第四只售罄战略配售基金,距离开售过去10天。10月8日晚,华夏创新未来售罄,最终用时近14天。 市场更关心,一旦蚂蚁集团上市进程出现变数,上述五家基金公司发售的蚂蚁战略配售基金该如何运作? 按照监管规则及基金合同规定,投资蚂蚁战略配售的投资比例不超过10%,相关基金公司人士认为,即使不能参加与蚂蚁集团的战配,对基金的运行影响并不大。 是否构成利益冲突? 蚂蚁集团利用旗下平台作为第三方独家销售参与自身股票战略配售的情况,这在行业中尚无先例,也引发了市场的广泛讨论。业内对其所质疑的点主要包括,此举是否构成利益冲突,有无涉嫌违规。 按今年10月1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范围管控制度,审慎评估基金销售业务与其依法开展或者拟开展的其他业务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在外媒的报道中,认为蚂蚁基金配售违反了这条相关规定。对此,蚂蚁集团表示,有关战略配售基金的细节已经做了“完全充分的披露”,蚂蚁集团没有承销自己的IPO。基金是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蚂蚁集团的首次公开募股,一直由基金公司独立运作。 “参与蚂蚁战配,只是基金公司和蚂蚁集团签订了一个战配协议,合同中也没有明确写‘将战略配售蚂蚁IPO’,并不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有基金公司人士分析。 “并不是说只有这几家可以参与蚂蚁的战略配售,其他家就不允许了。只是说有几家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只能在支付宝平台发行而已。这几个基金也只是10%用于认购蚂蚁的股票,并不是专门投资蚂蚁,其他股票不参与。就算是只能买蚂蚁的股票,只在蚂蚁平台上进行销售也没有问题,又不是在这个平台之外就不能投资蚂蚁股票了。”王冀跃并不认为,蚂蚁独家发行战配基金涉嫌违规。 根据业界流传的一组测算估计,五家基金公司在18个月封闭期内至少获得13.5亿元管理费的收入,浦发银行能收获1.2亿元托管费,蚂蚁财富则有2.4亿元的销售服务费到手。 显然,在这场争议的背后,最主要还在于对传统渠道的颠覆及背后涉及的利益。 “对于一些细节,没有必要纠结。独家销售产品,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以往的销售中,有过很多这样的案例,只是因为那些产品不好卖,因此就被忽略了。”资深基金研究专家王群航指出,这次是风口,好卖、规模大,有人就眼红了。 王群航认为,股票的IPO是一回事,公募基金的“7 24”认购制度创新是另一回事。只是这次,它们在某个特定的项目上有交叉而已。在他看来,如果对于独家销售有意见,相关销售机构以后是否可以接单所有的公募基金产品,并发行结束之后,及时披露对于每只产品代理发行的销售规模?基金公司比基金的业绩,销售机构可以比销售量的大小。从“5 4”扩展到“7 24”,是网络时代和 科技 进步的必然,是对于 历史 短板的修正和补齐,是进一步强化公募基金标杆形象的力举。 校对:丁晓
沪港深基金配售规定
买卖规则包括几个部分,股份公司的变化和发展产生了股票形态的融资活动;股票融资的发展产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
1、竞价成交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一、 股票交易单位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三、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ST"股票,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拓展资料:股份公司的变化和发展产生了股票形态的融资活动;股票融资的发展产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
1、股票是什么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2、股票的历史
股票至今已有将近400年的历史,它伴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而出现。随着企业经营规模扩大与资本需求不足要求一种方式来让公司获得大量的资本金。于是产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态出现的,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组织。股份公司的变化和发展产生了股票形态的融资活动;股票融资的发展产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而股票市场的发展最终又促进了股票融资活动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发展。股票最早出现于资本主义国家。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诞生于1602年在荷兰成立的东印度公司。股份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态出现以后,很快为资本主义国家广泛利用,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随着股份公司的诞生和发展,以股票形式集资入股的方式也得到发展,并且产生了买卖交易转让股票的需求。就带动了股票市场的出现和形成,并促使股票市场完善和发展。1611年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就进行着股票交易,并且后来有了专门的经纪人撮合交易
沪港深基金配售规则
您好!关于“股票大宗交易规则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当深沪交易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委托达到交易所规定的限额时,可以进行大宗交易方式。现根据交易所相关细则及公司经纪业务服务平台设计,特制定公司大宗交易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本业务属营运基础业务,可跨网点受理客户本人临柜的申请。
一、大宗交易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1)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6)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
(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0万份。
(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千张。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美元。
(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3、大宗交易价格:
(1)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中,该证券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由买卖双方在其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该证券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权益类证券,包括A股、B股、基金等);
(2)债券大宗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等);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自行协议确定。
4、大宗交易不纳入指数计算,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
5、交易所大宗交易采取人工报单方式: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需通过专门的大宗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尚未实现完全电子化交易。客户如需发起大宗交易委托,须向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申请,经办人员通过经纪业务服务平台向营运中心进行大宗交易申报,而后营运中心通过上海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交易所进行人工申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已实现由分支机构通过经纪业务服务平台相关菜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直接申报。上述内容为“股票大宗交易规则是怎么样的呢?”的解答,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若您有不理解的地方或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您直接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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